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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第五十二章奇怪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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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据理力争的抗争,葛天兆为自己争取到每个月一天的休沐,并且每日的工作按时完全就可以出门散步。

当然,为了防止他逃跑,辛筝送了他一副脚铐。

与常见的给奴隶和罪犯带的非常影响行动的脚枷不同,这副脚铐是特别设计的,很舒适,不会影响行动,也不容易磨破皮,并且精铁打造,很难破坏。

上面还有两个铜铃,走起路来叮当作响,甚为悦耳。

葛天兆对此十二分抗拒。

“只有以色娱人的伶人才会在脚上系铃铛。”

伶人舞姿翩翩,脚上系的金玉铃铛同时作响,别提多赏心悦目且悦耳。但是,脚铃铛本质上脱胎于脚枷,只有奴隶和罪犯才带脚枷,因此再赏心悦目也只用在伶人的脚上,正经人不会戴....冀州中部的少数方国另当别论,个别方国发展出了一种在葛天兆看来很离谱的观念。

红绳铃铛代表爱情,若男子为一名女子戴上脚链,意味着俩人将相爱一生,相伴到老。

是否相爱一生葛天兆不得而知,但相伴到老倒是有可能——只要那名男子没有死于战争——都让人带上了奴隶的脚枷,怎能不与主人共渡一生?

葛天兆看着铃铛甚至以为辛筝是在故意侮辱自己,但看着辛筝的眼神又不像。

辛筝也很无奈。“你若非第二境的武者,只是一个普通的身体被酒色掏空身材走形的贵族,我也不会如此,但你是第二境的武者,个人实力太强。我必须弄些特别的措施防止你逃跑,这铃铛会让你不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发现,只要你逃走,听到铃声的人便会来告诉我。”

葛天兆:“....”

“只要你不出门便可不戴铃铛。”

葛天兆:“我戴。”

天天被关在屋里处理公文,憋死他了。

***

彭祖看着木案上的野菜疙瘩汤和烤兔子,眼泪差点下来。

逆旅的伙计见了,不由问:“客人怎么了?”

“我是欣喜终于吃到正常肉了。”彭祖热泪盈眶。

伙计瞬懂。

虽然逆旅是供商旅歇脚吃饭的地方,但一般人能不进是不进的,就算进了也不会点肉菜。

原因无它,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逆旅端上的炖肉究竟是牲畜的肉,还是前不久进门的商旅的肉,就现实而言,后者的概率不会低于九成。

为了保险,大部分人宁愿啃野菜也不吃肉,当然,世界大了什么人,总有人不在乎吃的什么肉,自然可以随便点肉菜——但这种没防备心的,大概率会成为下一批商旅吃的肉。

彭祖属于中间态,做为纯粹的肉食动物,他路过逆旅都会点肉菜,但每次端上来的肉汤都是两脚羊肉汤,必须与逆旅进行一番热情交流,逆旅才肯给他上牲畜肉汤,或野菜汤——不是所有逆旅都有能力养牲畜。

问他怎么看出来的?

见多了自然炼就一双一眼分辨各种动物肉与两脚羊肉的火眼金睛。

这次他都做好了再次来一番热情交流的准备,未曾想第一道上的肉菜就是烤兔子。

以前也偶尔卖过羊肉只是最近金盆洗手的逆旅伙计:“....”

彭祖抓起烤兔子啃了一口,发现这兔肉居然有味道。

兔肉本身是没滋没味的,但也因为本身没味道,加上辛香料后香料的味道会更容易渗入肉里,吃起来格外鲜美。

天幕便有一期做过这个时代的香料,提到了来自西洲、长洲等地的菜蔬香料对元洲各地饮食结构的改变,其中一项便是兔肉。

辣角从西洲传入元洲后,宁州的饮食结构中兔肉的比例便突飞猛涨,兔肉配上辣角,别提多美味。

天幕说得格外香,香得濁山姮都出于好奇弄了一些望舒带回来的辣角种植,再整了一锅麻辣兔肉,然后一个人干掉了大半,彭祖愣是没抢到几块兔肉——但也不算坏事,一人干掉大半锅兔肉的濁山姮当天晚上跑了七八趟茅房,而他香甜的睡到子夜,没睡到天明是因为濁山姮看他睡得香甜而心生嫉妒把他弄醒了。

濁山姮虽然是王侯,但也是土生土长的宁州人,她的舌头至少能代表半个宁州的口味,辣角与麻辣兔肉毫无悬念在濁山国风靡开来。

濁山国境内的兔子几乎被吃绝种,彭祖离开濁山国时甚至遇到正在尝试养殖兔子的人家,要知道兔子因为其全年都可以发/情,平均一个半月就可以生一窝,一窝三到六只的繁衍速度,不论智慧生物如何捕猎都不见减少——不论贵族还是氓隶,兔肉都是重要的蛋白质来源。

兔肉的辣味没有濁山国那么离谱——彭祖完全无法理解濁山国人不怕辣死只怕辣不死的口味——但还是存在,香料很便宜吗?

彭祖陷入疑惑。“你们放了香料?”

“只是放了点辣角。”伙计解释道。“是和葡萄酒一起从汜阳那边贩运过来的好东西,要不是客人你出手大方,我们也不会拿出来。”

彭祖招呼伙计一起坐下来,邀请对方一起享用兔肉与酸涩的葡萄酒。

“商队居然跑这么远?还卖葡萄酒这么便宜东西,不怕路上出事亏本吗?”

彭祖记得天幕里提到过,赤帝禁酒的政策很有意思,左手打击粮食酒,右手鼓励乳酒与葡萄酒。

这辈子想来不会刻意对着干,而要推广乳酒与葡萄酒,价格不可能贵,但商贾经商做的一般是奢侈品生意。

路途遥远,豺狼虎豹与盗匪遍地,若是做普通商品的贸易,就只能薄利多销,而货物量一旦上去就会对道路有要求,寻常土路根本无法承受大车的碾压,走起来必定缓慢且事多,运输成本必然十倍百倍于商品本身。更别提还有豺狼虎豹和盗匪的问题,不想被抢被叼走加餐,自然要找好手护送,成本同样不低。

就算有人较真,克服了运输成本,或财大气粗不在乎运输成本,也还有一个致命问题:卖给谁?

贵族有自己的封地,平日里的吃穿用度不需要花钱。

要吃的,有封地上的氓隶耕作田地产粮,田猎的猎物供给贵族;要穿的,氓隶每年都要为贵族服少则两三个月,上不封顶的徭役,为贵族纺线织布裁衣缝制皮袍。

占据大部分人口的氓隶阶层?

饭都吃不饱,买个屁的商品。

这种情况下,商贾只要不想破产,就只能做奢侈品买卖,将奢侈品卖给唯一具有消费能力的贵族阶层。

伙计解释道。“你还不知道吧,赤帝几个月前往我们这边扩张,边境如今离我们这边只五十里,如今汜阳到边境都修了路,从汜阳再到我们这里,路程短了一半。盗匪和豺狼虎豹也都没了,商队也不需要雇佣太多人手,葡萄酒和乳酒运过来后可便宜了。”

彭祖捧场的露出原来这样啊,你知道得真多的表情。

在彭祖的捧场反应下,伙计的倾诉欲愈发旺盛,很快将最近半年的消息抖了个干净。

盗趾派出各个游击军队去骚扰联军后方,结果这帮游击军队把骚扰战打成了灭国战,一口气灭了三个中等方国,十来个小国,加起来也有六十多座城的土地。

但军队吧,能打江山,治江山就....反正灭国后这六十多座城的土地乱成了一锅粥,没有任何秩序。

贵族都哪去了?

被当地氓隶干掉了。

军队打过去时,将贵族的土地和缴获的武器分给了氓隶,但分地时贵族还没死,氓隶担心土地会被贵族抢回去,自发的干掉了当地的贵族。

反正就很乱,直到赤帝赶来才消停下来,恢复生产。

彭祖心算了下时间,从赤帝跑过来收拾烂摊子到现在,也就四个月,你这收拾烂摊子的效率是不是太离谱了?

而且在原本的基层组织能力被尽数干掉后,你怎么在这么短时间重新组织起秩序的?

酒喝到一半时有新的客人到来。

“上菜,不要肉,分量越多越好。”

“好勒。”伙计赶紧起身照顾客人。

这家逆旅是典型的乡野逆旅,建筑非常简陋,只有一排供人住宿的茅草屋,吃饭在门前空地上,彭祖抬头便看清了新客的形像。

一共二十一人,皆一副方便在野外活动的短褐打扮,外套皮甲,领头的男子生得格外美貌,彭祖头回见到有人的美貌能与濁山姮、隰叔叫板,甚至毫不逊色。

还很眼熟,似曾相识。

彭祖思考好一会才想起为何,自己曾在天幕上见到一副相似的古人还原脸。

队伍除了乘骑的三匹马,还有两辆四牛和四马拉的板车,板车上挂若干串人头并虎九头、大小牙狼十三头、豹六头、熊四头、豺十六头、成年和半大野猪二十一头、豨五头、丈长大蛇两条....全是掠食猛兽,种类丰富且数量多。

这是将方圆百里的猛兽一锅端了吗?

伙计显然产生了同样的困惑。“君子们不是去剿匪的吗?这些猛兽难道是战利品?”

如果匪窝有这能耐,那还是匪窝吗?

即便那是这附近最强的一支盗匪,那也是盗匪,不是精锐甲士。

君离道:“不是战利品,盗匪很好收拾,我们想着来都来了,便将方圆三十里的豺狼虎豹扫了一遍,省得商旅过来的遇到麻烦。”

彭祖好悬没被葡萄酒呛着。

方圆三十里扫荡出这么多猛兽....彭祖突然觉得每年都有人被老虎叼走的濁山国都蚕邑挺好的,再怎样有住在城里的人被老虎叼走,豺狼虎豹的密度也没到这份上。

彭祖一脸无语时军卒们也在留意他。

在逆旅里歇脚吃饭的商旅很多,但吃肉的不多,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过去不吃肉是因为肉虽然便宜,但食客过不去心理那道坎,现在不吃肉则是逆旅卖的正常肉食都很贵。

彭祖面前的食案上有酒有肉,一餐下来起码几十钱——感谢濁山姮的富有,彭祖走之前顺手拿了几件金器当盘缠,出台城后全部踩扁再弄碎,沿途遇到逆旅人烟就用碎金片住宿,没有人烟便野餐,一路走到现在都还没花完。

因为辛筝缺人的缘故,破产的底层贵族过来求职在这段时间很常见,但既然是破产贵族,自然没钱,在逆旅休息时也只吃野菜,不会点肉菜。

彭祖身上肉量很足,身高超过五尺三(一米六九),手臂有力,显然是习武之人,这些加起来很难不让人往贵族与士人身上想,但伙食又不像破产贵族与准贵族的底层游士。

没破产的贵族与辛筝简直不共戴天,不可能跑来投靠辛筝。

有两名军卒甚至忍不住露出犹豫之色,要不要把这个就差将来意不明写在脸上的家伙抓起来。

还是君离挡了挡军卒,然后自己在彭祖的案前坐下。“介不介意拼案?”

彭祖自然不介意,不仅不介意,还盛情邀请君离一同分享自己吃了一半的兔子。

君离走过的地方少,但读过万卷书,彭祖读得书少,但行过万里路,都是知识广博之人,聊了没几句便一见如故,如遇知己。

自称是来山野之人,瞧了天幕而对赤帝产生好奇,所以跑来冀州想瞅瞅赤帝啥样的彭祖在吃饱后受到了君离发出的同行邀请。

彭祖欣然接受,然后搬出自己的行囊:一大捆虎皮熊皮豹皮狼皮狐狸皮等各种皮草。

兽皮都很完整,不难看出猎杀他们的人弓术极佳,并未破坏皮毛。

大抵是军卒们的目光太怪异,彭祖解释道:“这都是我路上遇到的猛兽,肉都吃了,但皮扔了太可惜,便想着在城邑里换钱,但愿意花钱买的人太少,大部分贵族都不想花钱,让我免费进献给他们,这我哪能接受?就一直没卖出去。”

不仅让他免费进献,还想用做奴仆——实际上是家臣,但在彭祖看来家臣就是高级奴仆——做为进献的回报,彭祖对贵族们的脸大甚为佩服,却也无可奈何。

世道就是如此,不论在谁看来,给贵族做家臣都是天大的恩赐,他的反应才是不正常。

皮草也因此滞销,愿意花钱买并且不惦记让他做家臣的贵族太少了。

君离:“....你这捆皮草可能还是卖不出去。”

“为何?总不至于赤帝也想让我免费进献吧?”

君离忙不迭摇头。“她不会让人给她进献东西,但她也不会买,你这些皮草都是上等货,她没钱,她的治下也没人出得起钱买。”

买得起这些上等皮草的必须是贵族,而辛筝治下的贵族只有吃饭都成问题的破产贵族。

彭祖:“....没事,实在卖不掉我就送给没有过冬寒衣的穷苦人。”

跟着军卒走,不论是速度还是安全都比独行方便,即便君离不时会去收拾周遭的猛兽,也还是只用两日便走到边境一处工地。

工地是修路工地,正在修建一条可供车马行走的道路以及木栅。

君离对彭祖介绍:“过了这里就是盗趾军治下,不过为了防疫,大家都得做一些检查和处理。”

检查不复杂,一名医者来进行初步检查,确定身上没携带疫病。

初步检查也不复杂,先诊脉,再脱光衣服看身上有没有疹子,没有就过,有就拉到隔离营地进行治疗,或者说等死,没办法,大部分疫病都没得治。

处理则是第二道程序:洗澡与剃头。

虽然确定你没染疫,但不确定你身上没有不安全因素,因此把虱子最多的头发剃光,再领一份草木灰,五人一组去旁边的热水池里洗澡。

出门在外不可能有洗澡的地方——就算不出门,也只有上层贵族能每天洗澡,中下层贵族三五天洗一次就差不多,氓隶一年未见得洗几次——彭祖爱干净,平时在野外都要想办法清洁自己,自然不能忍受自己头上虱子爬,因此只要出远门就必定会将头发剃光,离开濁山国时自然不例外。

但几个月下来也慢慢长回来,正好趁这个机会免费剃光。

作者有话要说:古代,人民少而禽兽多,多到什么程度呢?

哪怕是唐朝时都还有住在城里的人被老虎叼走的记载。

即便是近代,建国初期也有虎灾的记载,严重到能被政府重点关注。

就,没法想像古早的朝代会是啥模样,别说走在野外被猛兽叼走的概率,就是住在城里那也不是绝对安全。再远古到先秦,乃至三代....作者查资料时发现商代时田猎收获记载非常离谱,豺狼虎豹鹿狐狸一大堆,但关键是,所谓田猎就是在田里打猎,在田里打猎猎到那么多猎物,正常吗?

很正常,至少在商朝很正常。

先秦,好吧,都不用先秦,就算是汉代都还有田封的记载。田封,作者最早以为是指一个人拥有土地的边界,就是和其他人的土地以此为界,后来才知道,所谓的封是指墙,把田地用墙围起来,防止野兽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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